-
2019-05-20
-
2019-05-20
-
2019-05-20
-
2019-05-20
-
2019-05-20
更新时间:2019-05-20 11:02:39作者:王新老师
2019-05-20
2019-05-20
2019-05-20
2019-05-20
2019-05-20
1.资格审批。普通高中学校可依据办学特色申报自主招生资格。对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高中学校实行年检制度,进行巡回动态管理。
2.方案报备。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兰州市教育局备案后,提前一年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确招生要求和招生条件,建立规范的招生工作流程。
3.范围和比例。自主招生范围与学校普通生招生范围一致,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跨市(州)招生。自主招生人数在当年下达给学校的招生总计划内执行,原则上不超过5%。
4.测试办法。自主招生学校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依据,对学生写实性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初审后,可采取面试、笔试、专业测试等方式,对考生相关科目及特长进行测试认定。
5.招生录取。坚持阳光招生,规范自主招生程序,所有工作方案、录取过程以及各类预录取、录取结果都要进行公示。注重招生录取档案建设,做到录取工作符合规程,有理有据,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质询。
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科目
各学校要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等课程的课时。
同时,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其他失实、失信等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自主权
实施“一、二分段、高二分流”模式,鼓励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在校普通高中学生高一学年结束后或高二第一学期结束后转入职业学校就读完成学业。鼓励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与省内高职和本科院校开展“五年一贯制”联合培养和“3+4”衔接招生,扩大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五年一贯制”招生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