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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20 10:29:53作者:王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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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三
调整上、下午开考时间
鉴于沈阳市道路交通现状,为保障考生有充足的赴考时间和午休时间,参照全国高考、研究生等考试的时间安排,从2016年起,将中考上午科目考试的开考时间由原来的8:30调整为9:00,下午科目考试的开考时间由14:00调整为15:00。
变化四
调整部分科目考试顺序
由于下午科目考试的开考时间调整为15:00,为避免第一天下午考试结束时间过晚,沈阳市将考试时长120分钟的数学科目安排在第一天下午,将考试时长150分钟的物理、化学科目安排在第二天上午。
变化五
调整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公布办法
2016年以前,沈阳市在每批次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公布该批次每所高中的录取分数线。但录取分数线并不都是录取的最低分数。如果因招生计划原因,最终录取最低分数上只有部分符合条件的考生被录取,则公布的分数线为录取最低分数的上一分数。
这种公布办法,使处在录取分数线下一分数的考生无法判断能否被录取。为减少考生疑议,参照普通高考分数线公布办法,调整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公布办法为:公布最后一名录取考生的中考总分、志愿排序、语数外三科分数合计、数学分数、语文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