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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3:08:26作者:李天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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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方案2
为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201x年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油烟污染问题,根据《201x年度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长环委发〔201x〕4号)和《关于做好201x年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长环委办函〔201x〕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改善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为目标,以降低餐饮油烟排放为总要求,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查处整改一批,取缔关闭一批,引导规范一批”的原则,全面治理餐饮门店、老旧社区无烟道楼栋、露天餐饮(烧烤)摊点油烟污染问题,为市民营造街面整洁、空气清新、城乡更美、民生更爽的城市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依法取缔非法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烧烤(夜宵排档),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效规范临时设摊餐饮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大力改造沿街直排油烟场所、影响观瞻的老旧楼栋,确保年内基本实现主城区餐饮无违规露天直排油烟现象,餐饮油烟污染投诉明显下降,城区空气质量显著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整治餐饮门店油烟污染
1.有专用烟道的餐饮店:对其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建立第三方运行维护制度。
2.未配套设置专用烟道的餐饮店:责令立即进行整改。对有条件增设专用烟道的,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增设专用烟道,同时对其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对不能增设专用烟道的,属地人民政府予以依法关闭。
(二)整治露天餐饮(烧烤)油烟污染
1.全面取缔主城区除临时规范点外非法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烧烤摊点,依法整治餐饮门店外设置灶台(烧烤台)店外经营行为;
2.提升临时设摊经营规范点管理维护标准,严格规范经营时间、经营场所范围,引导有条件的入室生产加工餐饮,对露天生产加工餐饮的全面推广使用非炭烧无烟烧烤炉具,确保餐饮经营油烟达标排放。高新区、内五区各创建两条烧烤夜市无烟示范街(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