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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2:52:45作者:李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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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户外活动时,幼儿要严格按活动要求,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活动。
三、家长(监护人)责任
1、配合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不让幼儿携带危险物品到园,在送孩子入园前,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检查一遍,如发现有小刀、钉子、玻璃碎片等危险器具或玩具都要及时清除,如果没有清除,入园时要及时告之老师。、
2、家长应了解幼儿园的作息时间,家长接送幼儿入园离园,请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表,及时接送幼儿入园离园。(早上7∶30入园,8:00关闭大门;未在园吃午饭的幼儿11:10接幼儿离园11:30关闭大门。下午2∶20开门,2∶40关闭大门;5∶00依班次接孩子离园5:30关闭大门。)
3、家长必须将幼儿亲自送到门口,交给老师,离园时从教师手中接走幼儿,不能让幼儿自己到园或将幼儿送到大门口后,不见教师就离开。
4、如有急事需要托他人接送,必须提前打电话告诉老师方可。家长联系方式如有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5、如果孩子患有传染性疾病,如水豆等,请在家医治好后方可入园,入园时并将孩子的状况告诉老师。
5、接送幼儿时在路上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果使用车辆接送的,不得超载、超速行驶。如有违规者,后果自负。家长要做好幼儿不在园的安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6、在接送孩子时,请讲车辆停放到大路口,保障道路畅。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及其他吃的食品到园,更不能在流动摊位上给幼儿买零食吃,如吃了家长提供的零食而引起的事故,由家长自负。
7、幼儿家长(监护人)有义务将幼儿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告诉幼儿园,以便幼儿园针对个别幼儿的特殊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幼儿的安全,是幼儿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前提,希望各位家长高度重视幼儿安全工作,本责任书的内容签字各方面要严格遵守,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监护人)要密切配合,切实把幼儿安全工作做好。
幼儿或家长违反以上条款,造成安全事故的,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班主任签字(章)____________家长签字(章)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