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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20 11:02:13作者:王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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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达到合格要求,确保初中教育基本质量。
2.考试内容。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年级),科学确定各学科命题内容,提高命题质量。试题应当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增强基础性和综合性,着重考核学生掌握学科基础知识的宽度和广度,试题的整体难度适当,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杜绝偏题、怪题;增强应用性,注重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探究性和开放性试题的比例,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将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纳入考试范围。推进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改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3.考试方式。各科考试结合学科特点,以笔试为主,探索面试、口试、实践考察、实验操作和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应用计算机进行考试。
4.考试组织。
(1)八年级下学期,全市统一组织生物、地理两门科目的文化考试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
(2)九年级下学期,全市统一组织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七门科目的文化考试,物理、化学两门科目的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
(3)物理、化学、生物三门科目的实验操作考试,外语听说考试,体育考试单独组织实施。
(4)信息技术、音乐和美术科目由全市统一组织命题,各区(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5.成绩呈现。考试成绩采用分数、等级两种方式呈现。单科等级根据单科原始分确定,等级设定以及各等级划定比例为:A+(5%)、A(20%)、B+(25%)、B(25%)、C+(20%)、C(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