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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3:40:11作者:王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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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库档案案卷目录的检查与装订。进库目录一式两份,库房管理人员对移交入库的目录进行整理,检查案卷目录有无页号,有无重号、漏号,装订案卷目录。案卷目录一份存接待室供查阅,由接待人员负责管理,一份存库房工作间,有库房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二)档案封存
已经缩微、扫描、刻有光盘的档案(包括已数字化的目录),以及暂不开放的档案等,经馆长办公会研究后,可定为封存档案。
封存档案实行专库专人管理。办理封存档案的出入库事宜,必须由负责库房管理的处级领导主持,相关库房管理人员到场,在相互监督下进行。
利用者调用封存档案,须填写《调用封存档案审批表》,经馆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原则上每次不超过10卷,每天调出多少卷,收回多少卷,调出档案未还清,不得再申请调卷。
(三)档案移出
档案从馆藏中移出,包括个别案卷和整个全宗的移出,都应在《档案移出登记簿》上及时登记,并在档案接收登记簿和全宗卷内注明档案移出的时间、数量及原因等。属于个别案卷移出的,还应在案卷目录(包括接待室目录)的相应卷号和目录扉页上予以注明:属于整个全宗移出的应及时告知接待室并收回该全宗的案卷目录。
档案移出,库房管理人员应根据有关要求,写出档案移出的书面说明,经部门报馆长办公会研究,并由馆长在书面报告上签名批准后才能办理移出手续。
(四)档案排架
1.设库。馆藏档案按全宗群设库。
2.排架。档案资料上架排列以全宗为单位,按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先后顺序,从左至右,自上而下排列。存放档案的装具外均应标有醒目的索引标记。
声像档案、特藏档案一般应从全宗中抽出。按声像档案、特藏档案管理办法专库存放,不能抽出的应在档案目录中进行标注。凡抽出的声像档案和特藏档案,均应及时填写《声像档案代理卡》或《特藏档案代理卡》存放在全宗相应卷位置上,并在案卷备考表和案卷目录中注明。
(五)档案保管
1.全宗卷。每个全宗均应建立能够说明该全宗历史情况的全宗卷,按全宗编号顺序集中统一存放在库房工作间。
(1)全宗卷有卷内材料目录、全宗介绍、档案数量变化登记表、检索工具编制情况表、档案材料交接单据、档案清点情况登记表、档案开放情况说明、档案数字化工作单、档案技术处清单(如修裱、改页码等)等内容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