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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20 12:00:21作者:李天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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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自主招生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网上报名
2016年3月15-30日,考生登陆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同时上传提交个人手写自荐信、报名申请表、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情况表、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二)考试确认
2016年4月30日-5月30日,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进行考试确认、缴纳报考费、打印准考证。对于未按时完成考试确认或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予退还。
四、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分为初审、考试2个环节。
(一)初审
2016年4月1-30日,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获得考试资格。
(二)考试
2016年6月11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考察学生的学科知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五、选拔录取
1.合格名单
(1)根据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分专业类别和科类分别排队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达到同专业类别同科类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合格考生。
(2)根据自主招生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和科类分别将合格考生分为A、B、C类。各类考生高考录取优惠分数条件:A类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20分,B类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30分,C类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40分;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应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AB及以上方可录取。A、B、C类合格人数比例根据各专业类别和科类的合格人数及成绩分布情况确定,A类一般不超过合格总人数的30%,B类一般不超过50%,其余为C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