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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3:06:54作者:三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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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目任务实施过程中对明确指出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或者是从事本工作活动预见的结果或者是自然的结果,以及任务完成后产生的成果及技术方案、主要技术特征等成果均属公司的知识产权,本人承诺不擅自转让或擅自与任何单位进行合作使用该成果及其相关技术,否则担负各项法律责任。
4、 不携带与科研、生产、经营等有关的秘密载体和密品;不在公开的刊物或互联网上发表或谈论所掌握、知悉的公司秘密。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泄密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赔偿。
5、 若发生工作变动,离开本公司,将在5年内不从事该研究领域的开发工作。
6、 违背上述承诺,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赔偿。
二、所在单位承诺
本单位同意承担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将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其研究队伍的稳定和项目实施所需的条件,严格遵守公司有关项目的管理、财务等各项规定,并监督项目实施、结题验收,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三、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本承诺书包括以下项目:
1、 ; 项目负责人: 2、 ; 项目负责人: 3、 ; 项目负责人: 4、 ; 项目负责人:
项目承担单位主管(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三
我公司( )为保证( )在施工完成后达到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质量、工程回访、保修等方面的要求,最大限度的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我公司就本工程质量保修向建设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1 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
1.1保修服务范围
1)保修的内容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规定执行,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
2)对于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在保修阶段,凡因工程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工程合同规定所造成的工程实体损坏,我公司将无条件进行保修。
3)由于工程设计、社会人为因素、或因甲供主材质量问题等原因造成工程缺陷,或已超出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问题,我公司按照业主认可的工程技术维修方案及费用进行修复处理。
4)因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洪水、50年以上一遇大风等原因对工程造成的破坏,与业主协商后确定修复办法,并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承担范围。